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直击武汉医疗废物清运处置
2020-03-11 12:00:36来源:湖北日报编辑:苏喜茹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6800个转运桶全程不落地 1150℃高温焚烧有效消灭病毒——直击武汉医疗废物清运处置

  3月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截至3月3日,武汉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从疫情前50吨/天提高到了261.7吨/天;截至3月2日,武汉市前期积存的192吨医疗废物已全部清运处置完毕。

  医疗废物处理被视为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关口,那这些医疗废物是如何进行安全处置的?

  3月8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探访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氏环保”)运营的武汉市有害废物焚烧处置中心,直击医疗废物清运处置全流程。

  6800个转运桶保证医废全程“不落地”

  护目镜、N95口罩、防护服、双层手套、防护靴……中午12时50分,石以银和陈小芬从头到脚全副武装,驾驶着医疗废物转运车从位于汉阳锅顶山的处置中心驶出。这是他们今天收运医废的第二趟,目的地是10多公里外的武汉市第一医院。据介绍,疫情期间,汉氏环保投用了26台医疗废物转运车。

  20多分钟后,转运车抵达武汉市第一医院二号楼。印有医疗废物标识、装满医疗废物的黄色垃圾桶已经经过院方消毒,整齐摆放在医废暂存处。石以银和陈小芬下车放下汽车尾板,将车厢里已经清洗、消毒后的36个空桶卸下;再将36个装满医废的垃圾桶2个一摞依次推进车厢。

  医废桶里都有些什么?汉氏环保副总经理吴浩介绍,一般医疗废物包括防护服、输液用品、手术器械以及手术后的残余物等,分为药物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和感染性五大类。疫情之前,医院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是分开的。但疫情期间,定点医院产生的所有垃圾都要按医疗废物处理,包括餐盒、床单、被褥等。

  吴浩透露,作为疫情前武汉市唯一一家具备资质处理医疗废物的经营单位,该处置中心每天正常收运量在1700桶左右,处理能力为每天50吨,已经是满负荷运转;疫情后,每天收运处置医疗废物的桶数增至2300桶左右。

  “桶数增加是因为医疗废物的成分和性质发生了变化。”吴浩解释说,以前的每桶医废的重量在30公斤左右,现在有的只有15公斤左右。这是因为防护服、床单等医疗废物虽然不重,但体积大,比较占地方。

  据介绍,最高峰时,汉氏环保清运范围覆盖了武汉市80多家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以及少量生物公司、社区医院。2月20日后,随着疫情好转,大量患者治愈出院,目前该公司专门负责金银潭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等在内的30多家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的医废清运工作。为了保证医废不落地,该公司最多有6800个医废桶投入循环使用。

  1150℃高温焚烧

  下午2时许,将医废桶全部放进车厢后,石以银和陈小芬互相喷洒了消毒水进行全身消毒后才进入驾驶室。

  20多分钟后,回到焚烧处置中心,进入厂区前,石以银再次走下车,拿着消毒水对转运车车身、车轮进行喷洒消毒。据介绍,在医废转运的每一环,他们都要进行充分消杀。

  驶入厂区后,已经有4辆转运车正在等待卸货。只见转运人员放下转运车尾板,将医废桶拉出车厢,推进上料电梯中。吴浩介绍,这些医废桶将直接送到2楼和3楼的医废暂存平台,再由提升装置提升至加料口,自动将转运桶翻转,医疗废物直接倒入焚烧炉焚烧,随后空桶会自动卸下,进行清洗消毒后再投入循环使用。

  “我们采用的是热解气化技术,在焚烧炉中,经过1150℃的高温进行焚烧,可以有效消灭废物中的病毒。”吴浩介绍,高温焚烧后产生的炉渣,将经过重金属检测合格后,作为一般的生活垃圾进入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焚烧产生的飞灰将进行固化后送至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对于很多人担心的有害气体,吴浩说,在进入布袋除尘器前已加入活性炭、石灰等物质进一步吸收拦截。“烟气排放方面,环保部门24小时在线监测,疫情期间我们所有的排放指标都是达标排放。”

  医疗废物进入焚烧炉后,石以银和陈小芬的工作并没有结束。他们还要去将转运车进行彻底消毒,再开始下一趟的转运工作。

  石以银告诉记者,从1月份至2月初,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长长达12至15个小时,最高峰时每天要转运4趟,也就是144桶。“现在好一些了,一天3趟,每天工作10个小时左右。”

  “很累,之前医疗垃圾太多了,刚开始我们还是有点怕的,但怕归怕,我们没有一个人退缩,都是非常棒的。”陈小芬从事医废转运工作已经12年了,从大年三十到现在一直坚守在一线。“我们也是武汉人,我也要为我的家乡做点贡献。”陈小芬说。(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