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11月26日,湖北省医保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发布医疗服务价格综合改革系列举措,宣布从11月30日零时起,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医疗服务价格同步调整,有升有降。价格调增部分按基本医保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患者个人承担部分较少,经测算老百姓整体看病负担不会增加。
改革方案具体是,30日起,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的价格“零差率”销售给患者。同时,提高部分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降低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
以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等16家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调整方案为例,本次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1053项,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的25.09%,调价项目平均调整幅度5.75%。其中,综合服务类8项,平均调价增幅17.69%;医技诊疗类检验类437项,平均调价减幅2.17%;临床诊疗类585项,平均调价增幅22.90%;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23项,平均调价增幅10.88%。
湖北省医保局通过对13家样本医院的对比测算,提价增加总额小于降价以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的总额,调价项目中96.5%都是医保支付项目。
按医疗服务价格属地管理原则,全省各市州价格调整方案将在近日陆续公布。(湖北日报记者龙华、通讯员李栋、黄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