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     舆情智库
湖北省化工企业告别“沿江一公里”
2021-12-28 10:23:01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李燕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岸线展颜值 搬转升气质 我省化工企业告别“沿江一公里”

湖北省化工企业告别“沿江一公里”_fororder_01

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区的绿化带里鲜花绽放。在长江大保护背景下,姚家港化工园区变大变强了,更变“绿”了。园区内一批项目新建和搬迁项目正在快马加鞭地实施。(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柯皓 摄)

  截至目前,湖北省累计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企业436家,完成总任务91%

  沿江1公里118家化工企业完成“关改搬转”

  腾退岸线149.8公里,长江岸滩岸线生态复绿面积856万平方米

  2018年-2020年,省财政6亿元、国家专项资金1.959亿元支持关改搬转

  这是历史性的一天——

  6月25日,宜昌市猇亭区。宜昌新洋丰老厂区磷铵生产车间、磷石膏综合利用生产线永久性停止运转。

  这家长江边的化工企业,是湖北省第118家关闭、改造、搬迁、转型的“临江一公里”化工企业。这意味着,湖北省自2018年启动的沿江(长江、汉江、清江)1公里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取得标志性成果——沿江1公里范围内118家化工企业全部完成“关改搬转”。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3年来,“工业岸线”变“生态岸线”,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湖北省沿江化工业迈上绿色发展的新台阶。

  一江清水,两岸葱茏,江豚嬉戏,碧水东流。在以绿为底的“新卷轴”上,沿江化工产业的嬗变,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工笔画”中亮丽的一笔。

  老化工脱胎换骨

  12月16日,湖北宜都化工园里,一排排现代化的厂房并排矗立。宜昌的华阳化工、新洋丰肥业等11个重点化工企业已进驻园区。

  从猇亭区“沿江一公里”搬入这里的华昊新材料,成为全球最大的氯化钡生产企业。“新工厂设计更科学,设备更先进,综合成本下降20%以上。”公司董事长林福平算了笔账:新厂区一吨成品约可省下1000元。

  和华昊新材料一样,湖北一大批沿江化工企业通过“关改搬转”,加快技术工艺更新,实现搬新、搬高、搬绿、搬强。

  三宁化工淘汰了相对落后的尿素生产线,建设60万吨/年的乙二醇项目,实现从煤炭到乙二醇的高效清洁转化;兴发集团腾出950米长江岸线后,投资20多亿元开发微电子和有机硅新材料,化工产品从“按吨卖”转为“论斤卖”;湖北绿色家园公司14.5亿元换装全球领先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产能提升5倍以上,成为全球最大的环氧新材料系列产品生产企业;荆州能特公司在“关改搬转”中实施兼并重组,成为业内唯一实现自我配套、不受维生素E原辅材料制约的企业。

  老厂区则绿意盎然。118家化工企业腾退岸线149.8公里,长江岸滩岸线增加了856万平方米绿地。在宜昌,累计修复搬迁企业腾退土地8240亩,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率均为100%,长江干流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而今,湖北省高端精细化工、生物农药等高档化工产品的比重升至30%以上,传统的低浓度化肥、高毒农药、黄磷、电石等初级化工原料、高耗能产品产量增幅和比重均大幅下降。

  “湖北经验”获肯定

  478家,计划2025年底前要完成“关改搬转”的沿江化工企业总数;436家,目前累计已完成的数量。

  这份优秀的答卷,得来殊为不易。

  因历史原因,湖北省化工产业基本沿江布局,化工园区由企业自然聚集而成,缺乏统筹规划,安全、环保隐患多。

  3年来,省经信厅将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攻坚作为“1号工程”,以壮士断腕、铁腕治江的决心强力推进。

  全面调研,一企一策。制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划定路线图,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加强协调,省市联动。分解、细化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市州和省直各领任务,省市“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政企协同、齐抓共管”。

  实事求是,稳中求进。部分处于产业链关键部位、“停不得”企业,在新老厂区“无缝对接”前,适当延迟8家企业搬迁改造时限。

  2018年至2020年,湖北省财政共统筹安排6亿元支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争取国家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959亿元,破解“化工围江”的经验做法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肖丽琼 通讯员 易飞 邓忠明 朱灿义 实习生 周诗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