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     舆情智库
武汉农交所在全国率先探索“三权”分置
2021-07-13 10:19:23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李燕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武汉农交所在全国率先探索“三权”分置——用改革“法宝”绘就乡村振兴画卷

  阅读提要

  “党的百年历史雄辩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中国大踏步赶上了时代。”

  7月8日,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总经理陈珊珊表示,我们党大胆改革创新,带领亿万农民政治经济上翻身、精神上得解放、社会保障不断完善,让希望的田野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权”分置从这里起步

  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武汉农交所”)是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见证者、参与者、先行者,发轫于湖北、写入中央文件、生根在神州大地的“三权”分置就从这里起步。2013年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武汉农交所调研,肯定“这是有益探索”。

  事隔多年后,7月8日,回忆当时情景,武汉农交所副总经理桂玲仍心潮澎湃:“总书记依次察看了受理、交易、发证、抵押登记共4个窗口,认真翻阅资料手册,让工作人员解释产权交易流程,询问前来办理产权交易的农民相关事宜,听取农村产权交易探索情况汇报。原定于在武汉农交所15分钟的考察,结果持续了40分钟。”

  次日,《人民日报》刊载消息称,“习近平强调,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要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这份报纸,武汉农交所珍藏至今。

  “总书记视察的第二天,国家发改委、国家农业部等八部委相关负责人抵达武汉农交所,为下一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定位。”桂玲说,这一系列动作为“三权”分置写入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办国办相关意见埋下伏笔。

  “得到总书记和中央肯定,我们信心倍增。”桂玲介绍,成立于2009年的武汉农交所,因农民想保留土地承包权、向种田大户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大势而生,也因探索出一条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路径而盛。

  吃改革饭,打创新牌,走开放路。多年来,武汉农交所的交易标的物,锁定以农村土地经营权为主的10项农村综合产权。从发放全国第一笔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400万元起,武汉农交所先后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等12家银行合作,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截至6月底,累计办理农村产权交易鉴证项目4190宗,交易金额223.37亿元,涉及流转面积149.52万亩,联合金融机构为涉农经营主体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60.29亿元,交易规模、产权抵押融资额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

  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21万个

  一笔笔真金白银加速土地流转,一批批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

  在“武汉模式”基础上,全省建成市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70余个,放活经营权探索出互换、出租、抵押、入股、拍卖、托管等多种有效模式。截至目前,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全面完成,全省流转比例达36.2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达21万个,成为乡村振兴主力军。

  今年4月,湖北东方神农生态科技开发公司负责人李珂静再到武汉农交所办理产权交易鉴证,这次她将新洲区凤凰镇的流转土地抵押出去,获得银行授信。该公司现建成智能温室5300平方米,连栋温室500余亩,普通大棚1200余亩,基地面积4780亩,2019年被推荐为第七届世界军运会食材供应商。“‘三权’分置让我们得实惠。下一步,我们要更好地发展蔬菜生产、贮藏、加工、运输、销售的全产业链,带动农民增收。”李珂静说。

  武汉农交所现隶属武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公司正积极响应武汉市“国企联村”行动号召,与新洲、黄陂、江夏、蔡甸等新城区的5个片区联合党委结对发展,通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其主要负责人说:“我们要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法宝,锐意创新,拼搏奋进,绘就更加壮美的乡村振兴画卷。”(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崔逾瑜 通讯员 程丽霞)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