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     舆情智库
湖北构建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
2021-06-03 10:51:16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李燕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6家中级法院、武汉海事法院联手 湖北构建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

  6月2日,在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调下,武汉、孝感、汉江、荆门、襄阳、十堰6家中级人民法院及武汉海事法院,在天门签署《湖北省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协作机制,用法治力量保护好汉江流域生态环境。

  汉江是长江最长的一级支流,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协议规定,各协作单位要严厉打击破坏汉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依法审理涉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民事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监管职责;建立汉江流域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联动机制,探索审理刑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模式。

  协议要求,联动法院之间要建立对当地生态环境信息互享机制,提高审理生态环境案件的协作效能;共谋保护环境资源的有效途径,对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管辖不明的,协商确定管辖;对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共同研讨,统一认定标准;加强跨区域协作,构建协作法院之间委托送达、委托取证、委托执行事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执行效率。

  协议还提出,要加大促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可操作性,对补种复绿、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第三方或委托政府指定的行政机关治理、增殖放流、建立修复基金、建设修复基地等做法,进行拓展和完善。(湖北日报记者袁超一、通讯员吴涛、王淼)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