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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唐法到晋韵的嬗变 ——胡飞书法略评
2021-05-06 15:57:54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李燕责编: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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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飞 ,字子翥,1988年生,武汉人。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湖北省书法院创作员、湖北省青年书协副秘书长。曾获湖北省“五个一工程奖”“屈原文艺奖”、第六届湖北书法“黄鹤奖”二等奖等奖项,作品多次参加全国重要展览并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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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书。释文:大喜且郁郁也。本意只学右军,为何后来爱藤原书,又被此书迷,如何如何?诸书家皆不入眼耶。十月廿二日子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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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书。释文:四月五日子翥白。余近数日又临米字也。书不入魏晋终将俗不可耐。前日驾考才过也。可喜之。余今年发运中。吾近来有诸多启示,用绢作书感觉甚好,甚慰。来汉已数日,最无趣耳。

  □ 张波

  胡飞是湖北80后书家群体的代表作者之一,他的成长经历,正可说明研书路子走得正,进步便不会慢的道理。2014年武汉书协在新洲举办了一次国展冲刺集训班,那时胡飞提供的是智永小草《千字文》一路的作品,在点评时大家都给予好评。集训的晚间,我和胡飞、王泉在一起进行了近乎彻夜的关于书法取法的长谈。

  胡飞研书,初从唐人起步,除却智永小草,还对大小欧阳的楷书、行书作过探究。书之一道,唐人对“法”的诉求与表现大多继承东晋以降的审美趋尚,至盛唐方有较大改变。初唐大家欧阳询、褚遂良等均是二王一脉传人,而二王韵致是并不能代表唐人书法风格面貌的。唐“法”的确立,主要指楷书、次言行书,最后才是草书。“法”,是可学、可传、可操作的程式,唐“法”的确立,其优点是可言、可续、可传,其缺点是在书法创作中非理性成分因“法”的束缚而渐次失落。从纯粹的书法创作角度言说,“法”与“技”较接近,故“永字八法”便是强调正书的基本笔画形态和用笔法则的。“八法”的完备是正书走向成熟的标志。唐以前书家论书多言“势”,少言“法”。如蔡邕《九势》、卫恒《四体书势》等,均是言说笔势的论著名作。“势”是由运笔过程而产生的结果。从书法创作的规律来言说,“法”可视作“技”的层次,“势”可上升为“道”的层面。只有“技进乎道”,方可言书之妙道。胡飞研书路径的转变,说明他是深明书理的。

  胡飞研书,近年极力追求晋“韵”。中国书法的审美,自觉追求晋“韵”占了主流,历史悠久。千余年来人们在晋“韵”中感受飘逸从容、逍遥畅达的情感体验。胡飞为了在心灵上更加贴近古人,还经常做古体诗,自撰词、赋,诗、词、赋亦是讲“韵”的,除却平仄、对仗、韵脚押韵外,还有对意境营造的讲究,其近年所作,多有佳构。在展纸挥运间,多效法古贤羲献风度,诸如今日心情大好书一纸,言之为“某某帖”;明日心情不佳,又谓之“某某帖”;赠人物品,又书一帖。二王父子流传下来的《丧乱帖》《姨母帖》《地黄汤帖》《奉橘帖》等,我们今天观之,不都是这般做派么?近年,“一拓直下”古法在其书作中频频展现。观微信朋友圈中其所发书作图片,我每每激赏其心性畅达、闲适自如。书法要以“情韵”作为艺术审美体现之要,尚“韵”并非空洞书法口号,要有来自书家日常内心观照,必须首先自适、真实而书,其次才是作品感人、化人。胡飞研书,以其循古、近古、法古的坚毅之志,辅以修身、修心的崇古执著之念,书作已具由“韵”见人之状,斯为不易。与古贤所谓“文则数言乃知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之论合辙。是故,清人刘熙载有言:“学书者有两观:曰观物,曰观我。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书也者,心学也;写字者,写志也。”信然,诚哉斯言。

  胡飞研书,在追求质朴的“韵”上多有体现。“质朴”是两汉、魏晋遗风,自然、淡雅、抒情是这种审美的具体阐释。表现在书法作品中,是优雅、飘逸。近观胡飞作草书的视频,其书写追求一气呵成,气脉通畅,于笔“势”运用一端,颇有心得。立意、用笔、造型、字组组合亦渐趋娴熟。从文“韵”到书“韵”俱是“质朴”的体现,使胡飞如同“竹林中人”向我们走来。

  二王之“韵”大体是东晋的时代审美共性,经过千余年演进,这一路书风也一直在“质”“妍”、“阳刚”“阴柔”之间互动交融。书法的传统、传承要在遵循历史文化、艺术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向前推进,面对纷繁喧嚣的当下,作为80后的胡飞,在用历史发展眼光冷静审视的同时,当然会留给我们更多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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