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     舆情智库
神农架林区宋洛乡盘龙村“变形记”
2020-08-22 17:22:2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苏喜茹责编:宋姝君

【B】神农架林区宋洛乡盘龙村“变形记”

盘龙村女子火炮队 供图 宋洛乡人民政府

  国际在线湖北报道(张永良 通讯员 张珊珊 程鑫):神农架林区宋洛乡盘龙村是一个边远落后的贫困村,交通不便,导致村民就业、就学、就医不便,村里耕地少、底子薄、缺乏产业,贫困人口占全村一半。

  2015年6月以来,盘龙村分别得到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神农架林区中行、林区银监办、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林区发改委等单位协力对口帮扶。通过区、乡、村三级政府合力攻坚,盘龙村整村脱贫,还成为全区“十百千”建设示范点、“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首批国家森林乡村。

  补齐乡村交通短板 村级公路户户通达

  盘龙村是神农架林区国土面积最大的行政村,所辖面积175平方公里,全村471户1557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234户797人,贫困发生率接近50%。

  “盘龙村的致贫原因太多,突出问题还是交通不便。”宋洛乡党委书记张守东说,盘龙村在全乡8个村里属脱贫难度最大的村,也是贫困人口最多的村。

  据了解,盘龙村6个村民小组,区域分布跨越3个乡镇,一组与松柏镇接壤、六组在红坪镇境内,组与组、村与村之间往来,还要绕过红坪镇、经过松柏镇才能到达,“飞地现象”明显。

  自2015年以来,盘龙村前后修建了6公里全国四好公路古廻线、3公里大树坪环形线、2.5公里桂流线、2.5公里前进路,大大改善村民出行难的问题,村级公路户户通达。

  产业帮扶政策十足 就业务工吸纳有力

  “一头猪仔乡政府补贴500元、帮扶单位补贴500元,2020年仔猪是1500元/头,贫困户养一头猪自己只用出500元。”提到自己享受的产业扶持政策,村里的养猪大户肖清云赞不绝口。

  2019年,肖青云的养猪场就已达到600余头在圈的规模,含母猪、仔猪。2020年1月至7月,光仔猪销售就有300余头。肖青云前几年发展产业申请的10万元贴息贷款已经还清,不仅自己脱了贫,他还反哺社会,吸纳贫困户就业,低价向贫困户出售仔猪,并带动10余户村民发展生态猪养殖。

  2020年,肖清云继续扩大养猪规模,还投入70余万元新盖小洋房。他设计了10个标间,计划以民宿的风格装修,将来接待游客,转型发展农旅结合产业。

  李传云是村里有名的贫困户,上有老下有小,常年靠打临工维持生活,常常入不敷出。帮扶单位鼓励他利用退耕还林的山场发展生态猪,如今,好政策就在眼前,更加坚定了他大干一场的信心。目前,他正在改扩建猪场,计划在2020年“十一”前再增加投入100头生猪。

  除了养猪,养鸡也有补贴,帮扶单位2020年在全村发放了1万只森林鸡苗,一只鸡苗市场价15元,贫困户在叠加享受乡政府、帮扶单位奖补后,自己基本不出钱。

  针对没有能力发展成大户的贫困户,帮扶单位通过消费扶贫,帮助他们增收。针对不想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帮扶单位积极联系务工岗位。

【B】神农架林区宋洛乡盘龙村“变形记”

盘龙村标准化篮球场 供图 宋洛乡人民政府

  文艺活动丰富多彩 乡村旅游蓄势待发

  在乡政府和几家帮扶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盘龙村新建3个文化广场、1个标准化篮球场,添置6套广场舞音响设施,乒乓球、篮球、羽毛球、象棋等体育、娱乐设施应有尽有。

  基础设施到位,村里4支广场舞队,1支女子火炮队应势成立,不定期举办婚俗表演、广场舞演出、农民运动会……盘龙村村民体育、文艺活动丰富多彩。

  帮扶单位还积极为盘龙村发展乡村旅游献计献策:制定盘龙村3年发展计划,积极为村里对接旅游投资项目,助力打造“廻龙坪”乡村旅游打卡点,争取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引导民宿经营户少用、不用一次性餐具,实施圈厕改造、添置分类垃圾箱,推进厕所革命、垃圾分类,投入资金打造民宿集群,指导老百姓发展乡村旅游……

  环境好了,游客多了,盘龙村传统古村落焕发出新活力,入选首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村民们坐在家门口,吃上旅游饭。

  目前,盘龙村外来游客络绎不绝,飞拉达户外项目建成营业,“睡眠小镇”、“冰雪小镇”等项目也已落地小山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