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     舆情智库
首部抗“疫”主题大型交响乐《浴火重生》在武汉首演
2020-08-17 17:14:0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苏喜茹责编:石丽敏

首部抗“疫”主题大型交响乐《浴火重生》在武汉首演

武汉爱乐乐团原创大型交响曲《浴火重生》首演 供图 武汉爱乐乐团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胡礼国 通讯员 王娟):8月15日晚,武汉爱乐乐团原创大型交响曲《浴火重生》在琴台音乐厅激情奏响,向英雄的城市、英雄的人民致敬,280万网友和现场观众共同欣赏了这场音乐会。

首部抗“疫”主题大型交响乐《浴火重生》在武汉首演

观众在演出开始前拍照留念 摄影 胡礼国

  交响曲《浴火重生》由北京、武汉两地音乐家携手创作演出,其主创阵容集结了中国当代著名作曲家、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关峡,中国音乐学院指挥系主任邵恩及来自中国交响乐团的两位青年作曲家杨帆、黄凯然。“这是国内首部以抗‘疫’为主题创作的大型交响乐,希望通过这场音乐会向外界传递一个信号,武汉这座英雄的城市,这里英雄的人民走出了悲伤,城市也迅速恢复了跳动的脉搏。”关峡说。

  《浴火重生》由4个乐章组成,反映了从疫情突发、到集结出征、初见曙光,终获重生的历程,寓意凤凰经受住烈焰的炙烤,终涅槃重生翱翔天际,反映了作曲家对伤者的慰藉,对抗“疫”精神的礼赞,对抗“疫”胜利的期许。

首部抗“疫”主题大型交响乐《浴火重生》在武汉首演

《浴火重生》主创人员在演出结束后上台致谢 供图 武汉爱乐乐团

  首演结束后,乐手们激动地在休息室里紧紧相拥。武汉爱乐乐团小提琴首席李嘉在疫情期间和同事们在硚口区汉中街长寿社区下沉值守,当日的首演让他们回想起那段难忘的经历。李嘉说:“没有逆行者们的付出,我们的生活和城市无法这么快恢复正常。通过这次排练和演出,我们都对武汉有了更深的感情,相信我们的城市会越来越好。”

首部抗“疫”主题大型交响乐《浴火重生》在武汉首演

武汉爱乐乐团团长张守忠接受采访 摄影 胡礼国

  武汉爱乐乐团团长张守忠表示,《浴火重生》在抗“疫”形势最为严峻之时启动创作,亲身的战“疫”经历,让大家演奏起来有更深的理解和感受,希望通过这样一部原创交响乐作品,纪录这段不平凡的历程,向英雄的城市、英雄的人民致敬,向所有关心武汉的人民传达感恩之情和必胜的信念。

  对《浴火重生》主创之一的关峡,乐迷们其实并不陌生,除了交响乐《大地安魂曲》,歌剧《木兰诗篇》《蔡文姬》等佳作外,他为《围城》《我爱我家》《激情燃烧的岁月》创作的影视原声更是家喻户晓。在这部交响曲的创作中,关峡融入了楚地文化黄钟大吕的厚重,更融入了深沉的情感,“这部作品描写的不仅仅是苦难,而是通过交响乐的语汇,表达人民在抗击疫情之后,对未来的展望和信心,像凤凰涅槃一样浴火重生。”再次来到武汉,关峡感叹:“武汉是座英雄的城市,这座城市展示出巨大的精神力量、创造力和修复能力,就像长江水一样滚滚向东去。”他也希望,通过这部交响曲的首演让外界更了解现在的武汉。

首部抗“疫”主题大型交响乐《浴火重生》在武汉首演

《浴火重生》首演现场 供图 武汉爱乐乐团

  此次音乐会也邀请了来自同济医院、协和医院、武汉市肺科医院及武汉市第五医院的医护人员到场。“尽力守护人民的健康,是医务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事,但武汉战‘疫’的胜利靠的不仅仅是医护人员的力量,而是全社会、全国人民的同舟共济,是各地及时的援助,让我们看到了战胜疫情的希望。能在音乐厅里欣赏一场这样的音乐会我特别感动,感谢社会对医务工作者的关爱,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武汉协和医院耳鼻咽喉科医生朱云说。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