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4号)
自2020年6月13日零时起,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降低为三级。为统筹推进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工作,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告精神,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现将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2020年春季学期,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非毕业年级7月10日复学,7月31日起放暑假;初中阶段初一、初二年级7月5日结束线上教学,师生休假,8月10日返校复学至8月30日结束;小学及幼儿园7月5日起放暑假。
二、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按照往年惯例开学。
三、高校非毕业年级学生本学期原则上不安排返校。确有特殊需要的,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后可以返校。
四、校外合规教育培训机构经属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认定通过后,可以有序线下复课,时间不早于7月10日。
五、关于春季学期期末结束工作等其他未尽具体事宜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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