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     舆情智库
湖北省委书记应勇与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驻鄂机构负责人座谈
2020-06-25 14:34:08来源:湖北日报编辑:苏喜茹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应勇与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驻鄂机构负责人座谈 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 为夺取“双胜利”凝聚强大力量

  6月24日下午,湖北省委书记应勇与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驻鄂机构负责人座谈交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应勇对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驻鄂机构为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湖北、报道湖北,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为湖北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奋力夺取“双胜利”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疫情发生以来,人民日报社湖北分社及报社前方报道组累计采写抗疫报道2000多篇、刊发图片300多幅,制作新媒体产品400多个。应勇来到人民日报社湖北分社,看望慰问记者编辑,察看相关版面内容,与青年记者亲切交谈,鼓励大家推出更多优秀报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面对疫情,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最快速度组建前方报道组,共计200多名记者深入“红区”一线,通过融媒体全平台发稿1.3万多篇。应勇来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湖北记者站,走进编辑机房、设备间,察看全媒体编辑平台、便携高清多机位切换系统等,勉励编辑记者再接再厉做好新闻报道,持续助力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在抗疫斗争中,新华社湖北分社书写“湖北作为”、展现“湖北力量”,参与采发抗疫报道1万余篇,展现湖北干部群众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努力和成效。应勇参观了新华社抗疫报道成果展、社史展、5G传播创新实验室,观看5G全息异地同屏访谈等,为大家的报道成果和辛勤付出点赞,希望继续通过形式多样的新闻报道,讲好“湖北故事”。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新社、农民日报、法制日报驻鄂机构负责人分别发言,围绕主题畅谈思路想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应勇边听边记,就有关工作同大家坦诚交流。

  应勇说,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的决定性成果凝聚着广大新闻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大家不惧危险、英勇奋战,入红区、进方舱、走社区、访病患,长时间、高强度、快节奏连续作战,巩固主阵地,弘扬正能量,用镜头和笔充分讲述了可歌可泣的湖北抗疫斗争,展现了优良的新闻素养、过硬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同样是最美“逆行者”,是英雄城市的一分子。

  “中央媒体是与我们并肩战斗的‘战友’,也是我们问计求教的‘益友’,还是督促支持我们的‘诤友’。”应勇说,尽管疫情对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前所未有的严重冲击、带来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但湖北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多年积累的综合优势没有改变,在国家和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没有改变。我们要在彻底打赢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的同时,坚决打赢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和经济发展战,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打造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湖北样板,答好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我们的“必答题”。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湖北,弘扬主旋律,把好时度效,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为湖北彻底战胜疫情、浴火重生、创造新时代更加辉煌的业绩营造良好氛围。

  应勇表示,我们将一以贯之支持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驻鄂机构的工作,建立完善沟通联系机制,为大家开展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湖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艳玲参加走访座谈。(湖北日报记者李保林、周呈思)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