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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
2020-05-07 13:02:26来源:湖北日报编辑:苏喜茹责编:石丽敏

  5月6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打好疫后重振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湖北省发改委副主任潘幼成在解读湖北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时表示,《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

  《意见》明确,围绕要素保障难题,坚持项目导向,建立长效机制,着力破解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资金等要素制约,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能耗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等行之有效的要素保障方式,坚决破除“宽打宽算”的粗放发展思维,树立强烈的集约节约意识,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环境,形成稳定预期。大力破除重大项目建设面临的制度瓶颈,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土地跟着项目走、资源跟着项目走”的导向,高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其一、改革土地供给方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全省重点项目建设,优先支持省级重点项目。鼓励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各地要研究提出主导产业、项目方向、投资强度等相关指标,一次性公示出让条件,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2020年底前,国家级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出让的比例,武汉市不低于20%,襄阳市、宜昌市不低于10%,其他市(州)不低于5%;省级开发区、省级产业集聚区新增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出让的比例不低于5%。2021年,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其他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

  其二、完善能耗使用机制。优化能耗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式,保障2020年新开工和投产项目合理用能;对国家和省布局建设的“十四五”重大项目,项目能耗需求在指标分解时予以优先安排;在保障各地民生用能的基础上,主要根据重大项目能耗需求分解全省能耗总量控制指标。2020年新建并于“十四五”时期投产的重大项目,按照国家产业布局规划、开工投产计划批准建设,可不受能耗总量指标约束。深化用能权交易试点,引导各地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技术改造和落后产能退出,为新上项目腾出空间。各市(州)要建立收储机制,通过收储关停并转产能削减的煤炭消费指标,做实本地区新上耗煤项目的减量替代来源。探索建立省级煤炭消费指标交易平台。各市(州)要继续做好降低能耗强度工作,合理使用省级分解下达的用能指标,做到存量指标稳中有降、增量指标集中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其三、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各地确定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支持项目建设的方式,区分项目建设轻重缓急,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减量替代是常态、等量替代是例外,压减腾退指标优先用于重点项目;鼓励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采取减排措施并发挥减排效益的单位,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可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

  其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各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本级预算的衔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管理,在资金安排上重点向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倾斜。建立政银企项目合作新机制,省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与省级金融机构建立的补短板稳投资对接工作机制作用,每月申报推荐项目,每年举办2次省重点项目投融资对接会,建立重大项目“白名单”制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白名单”项目保持信贷支持连续性。发挥好50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引导作用,完善省、市、县三级引导基金纵向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公开、动态的基金投资项目库,吸引民间资本加大对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的投资力度。(湖北日报记者李剑军、通讯员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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