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米公派出所发出该市的第一张港澳台湾居住证。来自香港籍的傅天生04年随着政府招商引资来到襄阳,至今已经在当地居住14年了,长期以来没有身份证在国内带来诸多不便。他表示,以前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不能到银行开户,现在有了身份证方便了很多,内心有了慢慢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2016年来到襄阳做外贸生意的台湾籍黄睿锥则是感受更深,“越来越喜欢这个地方能够拿到身份证,享受到和本地居民一样的待遇,充分展现出两岸一家亲”。
据了解,自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开始实施以来,申领办理证件后2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襄阳市樊城分局治安大队介绍说,持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3项权利;义务教育、公共就业、公共卫生、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的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9个方面的便利。
在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目前,襄阳市设置了17个受理点,为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