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石276项招标“评定分离” 突出招标人的定标权 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1月13日,黄石市民之家3楼,月亮湾文化产业园及月亮山路沿线绿化提档升级工程如期开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评标、定标,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已是常态。
2018年8月,黄石在全省率先开展“评定分离”改革。去年12月,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将该事项纳入第二批经验做法,在全省复制推广。
“评定分离”,即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改变评标专家对评标定标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招标人的定标权。
“评标专家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却无法承担权利背后隐藏的责任,也容易成为招标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谈及改革的初衷,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模式最早试行于深圳,2019年,我省出台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二十条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实行招标“评定分离”。
根据黄石市“评定分离”改革办法,评审专家对评标结果不再排序,拿到专家评出的3-7家定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自主选择履约能力强、价格合适的中标人。2020年,该市对276个符合条件的事项进行“评定分离”招标,在投标报价、承包履约、寻租治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湖北日报记者刘娜、通讯员王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