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库区水域将全面禁捕
11月5日,丹江口市退捕禁捕工作动员会透露,从2021年开始,丹江口水库(丹江口段)及丹江口大坝坝下汉江水域将全面禁捕,禁捕期暂定10年。
为加快推进长江生态大保护,进一步修复水域生态环境,落实《农业部关于推动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见》精神,丹江口市决定,在规定水域范围内实施全面禁捕工作。划定的区域为丹江口水库丹江口段,汉江丹江口段,水域总面积约70万亩。
该市有序推动禁捕工作,决定到2019年12月15日,完成丹江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渔船上岸和渔民转产转业,并对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汉江干流禁捕水域内捕捞船上岸及渔民转产转业工作。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开始实行全面禁捕,禁捕期暂定10年。
据了解,该市全面禁捕工作始于2018年。当年,丹江口水库内鲌鱼主要生长繁育场所约1万公顷水域开始全面禁捕,此次禁捕范围扩大到丹江口水库、汉江在该市的全部管辖范围,面积扩大了近5倍。
目前,丹江口市已成立退捕禁捕工作指挥部,全面推动渔民上岸、转产等工作。(湖北日报记者刘汉泽、通讯员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