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原标题:促进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 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9月17日,从湖北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获悉,为发挥商会优势促进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湖北省总商会近日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开展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理形式的创新。2018年来,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出台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出台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根据《湖北省工商联、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立的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省工商联直属商会之间、各市州跨区域非公有制企业或商会之间发生的争议,会员单位之间发生的疑难复杂或标的额较大的争议,以及省工商联认为可以受理的纠纷。调委会设在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
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两家会员企业,因一起价值3600万元的经济纠纷产生复杂矛盾,持续五年未得到妥善解决。在商会介入调解后,仅5个月时间,双方握手言和。湖北省重庆商会依托商会和武汉市青山区总工会联合设立的民工维权站及湖北瀚海律师事务所,一年来先后受理调解咨询200余起,涉及会员企业36家,调解纠纷35件、涉及金额360余万元。“商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将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独特作用。”湖北省工商联负责人称。(湖北日报记者周志兵、通讯员陈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