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建立“共抓长江大保护”合作机制
30多家涉及长江大保护工作的职能单位,如何形成管理合力?5月29日,记者获悉,宜昌市启动建立“共抓长江大保护”合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筹建合作联盟,搭建综合信息平台。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长江大保护重点工作主要涉及水生态保护、水污染防治、船舶污染治理、岸线管控修复以及水生生物保护等方面。经过前期调研,发现涉及长江大保护职能的中央、省级在宜相关单位以及市直部门有30多家。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日常沟通、协作工作机制,工作职责存在相互交叉、区段分割、主体不明等情况,亟需建立“共抓”工作机制,破解“九龙治水”难题。
目前,该市长江大保护“共抓”机制处于试运行阶段。据介绍,下一步宜昌市将梳理整合各部门、各行业的长江保护职责和监管标准,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建立共抓长江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综合协调机构,定期商讨解决重难点问题;全面推进长江执法监管、水资源保护、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联合治理,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搭建共抓长江大保护综合信息平台,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一张网、一张图”,实现生态环境问题“发现、上报、查处、反馈、评价”闭环监管。
据了解,近年来,宜昌市积极探索生态环境领域部门联合监管和流域综合治理,已组建宜昌市环保警察支队和黄柏河流域管理局,跨部门、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效果显著。(湖北日报记者刘宇、通讯员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