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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六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湖北日报  2019-04-26 18:41:56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六条措施》,从加强政策引导、提升工作效率、转变监管方式、落实激励机制、规范服务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六个方面,支持民营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据介绍,以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及注销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现在分别压缩至15个和2个工作日。同时,减少审批事项,取消登记表类建设项目审批,实行网上承诺备案制;落实“一门一网一次”举措,实施行政业务全部网上审批,提升服务工作质效。

  措施规定,设立环保奖励资金,对老企业新上环保设备的,按环保设备购买额5%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成功申报环保示范项目的给予10万元奖励;每年上级拨付的“以奖代补”、生态补偿资金,重点向民营企业倾斜,帮助企业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2019年初,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拿出100万元,对全市2018年度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重点减排企业进行奖励,15家获奖企业中民营企业就占12家,获奖资金共计75万。

  此外,措施明确,对民营企业拟建项目,提前介入,解读环保政策法规,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环境监管方式由“事后查处”向“事先服务”转变,把政策服务、技术指导、法规宣传贯穿于环境监管全过程。依法保证各市场主体同等受到环保法律保护,规范环保自由裁量权,针对问题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避免处置措施简单化、“一刀切”。(湖北日报记者赵良英、通讯员李翠)

编辑:苏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