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 沙洋2.4万人喝上放心水
近日,沙洋县检察院组织沙洋县水务局等部门,对五里铺镇杨树垱自来水厂联合检查,经现场取样检测,水质完全达标。“9月以来,自来水量变大、变清了。”五里铺镇许场村村支书余里贵说。
2007年,杨树垱自来水厂建成投用,为2.4万人供水。2017年3月至10月,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发现,杨树垱自来水厂出厂水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等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沙洋县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沙洋县水务局分别对该自来水厂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但收效不大。
2017年9月,沙洋县检察院进行调查,认定沙洋县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沙洋县水务局对该自来水厂生产经营监管不到位,造成自来水出厂水质长期不符合标准。10月23日,沙洋县检察院作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决定,并对两单位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2018年2月7日,沙洋县检察院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沙洋县积极回应检察建议,将乡镇自来水厂水质改善和水源地保护纳入中央、湖北省环保督查整改内容。沙洋县检察院决定暂缓起诉,给予被建议单位适当时间予以整改。杨树垱自来水厂投入25万余元用于厂区环境整治、更换消毒设施、升级净化池,出厂水质完全达标。(湖北日报记者戴辉、通讯员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