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累计恢复天然湖泊水域129平方公里
图为:湖北省第三大湖长湖落日勾勒出人水和谐的生态景观。
12月12日,湖北省湖泊局介绍,通过实施退垸(田、渔)还湖,湖北省近年来已累计恢复天然湖泊水域面积129平方公里。
湖北省湖泊局表示,湖北省严把涉湖项目审批的环境关,全面整治筑坝拦汊,通过实施退垸(田、渔)还湖,湖库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等措施,湖北省已恢复天然湖泊水域面积129平方公里,拆除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122.2万亩,取缔122.2万亩投肥养殖122.2万亩,有效防止了水资源过度开发。
图为:湖北省第三大湖长湖落日勾勒出人水和谐的生态景观。
通过整治后,一批湖泊水质转好,成为水清、鱼欢、岸绿、景美的水生态景点和水文化廊道,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武汉咸宁等一批城市内湖,在生态修复后,显著地改善了城市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城市文化内涵和品位,东湖水质已由劣V类转变为可供游泳的III类水,部分子湖甚至达到可直接饮用的II类标准。沙(湖)、鲩子湖、磁湖等湖泊通过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后,成为周边老百姓休闲景点。武汉金银湖、黄冈遗爱湖、荆门莫愁湖等一批湖泊建成水利风景区或湿地公园,成为湖北省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亮点。(湖北日报记者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