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60“条”
近日,黄石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涉及市场、政务、生产要素、社会服务、法治等五大方面,出台60条具体措施。
流程更简。消除准入障碍,法律、法规外的审查环节、审批事项一律取消;除涉密和特定重大技术工程外,招标限制一律取消。对老百姓诟病的“奇葩证明”清单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地方性法规设定的除外)全部取消。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实行“三十七证合一”,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次采集、一档管理、共享使用。加快“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外资企业实行“一窗一表”登记备案模式。
效率更高。2018年年底前,“先建后验”拓展至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园区)备案类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先建后验”试点范围外的项目,在2019年6月底前,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广“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加快项目落地。
服务更优。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妥善安排随迁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探索建立“市民信用分”,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在教育入学、图书借阅、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水电气收费、医院门诊、公共出行、文化体育旅游、纳税、信贷审批等领域,对诚信主体实施免押金、优先办理、绿色通道、优惠服务等信用惠民政策。(湖北日报记者雷巍巍、通讯员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