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向“准入不准营”出重拳
原标题: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我省向“准入不准营”出重拳
从11月10日起,湖北与全国同步,在湖北省范围对所涉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优化营商环境。11月9日,湖北省召开市场监管联席会议,部署此项工作。
再次减负106项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市场准入门槛一降再降,但准入和准营是两码事。对于很多行业,即便取得了营业执照,在没有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之前,依然不能营业。比如餐饮店、药企等需食药监部门审批;影视文化类公司需文化、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审批。
“证照分离”改革是针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分类管理,最大限度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问题。
“这项综合性改革以突出‘照后减证’为原则,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将许可类的‘证’分别采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分离出来,进一步厘清证照关系,理顺证照功能,从而减少审批发证。”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彭明方表示。
具体而言:直接取消审批,意味着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此次改革涉及“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2项。
审批改为备案,表示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此次涉及“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1项。
实行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审批部门当场办理,但市场主体要信守承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如行政审批部门对申请人的承诺事项进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此次改革涉及“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19项。
优化准入服务,是指主要通过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间、减少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等方式实现。此次涉及“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84项。
省内19个单位已率先试点
事实上,“证照分离”改革由来已久。
2015年底,上海浦东新区在全国首个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为3年。2017年,国务院明确,在总结上海“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湖北、广东、天津等10个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改革试点做法。
2018年2月7日,湖北省在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襄阳、宜昌片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9个试点单位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湖北省工商局注册分局相关负责人沈先清表示,19个单位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试点,最少的地方有9项改革事项,最多的地方有103项。
从湖北省前期试点“证照分离”改革的情况看,成效明显。审批事项直接取消或者改备案的,明显降低了企业日常运营成本,提升了企业生产效率,“一降一升”使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
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照分离”实施以来,自贸区武汉片区市场活力有效激发。前10个月,自贸区武汉片区新增市场主体10557户,同比增长21.34%,其中新增企业9555户,同比增长27.71%,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微观基础。
彭明方表示,鼓励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将更多的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下一步,率先试点的19个单位将参照此次统一实施的106项事项,此前没有涉及到的此次全部纳入,有创新部门可继续实行。
放不是放任 管不是管死
有人说,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管理领域一直没有跳出“一管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管”的怪圈。
武汉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陈忠斌分析,这里面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从客观上看,主要是信息化建设水平滞后或者不平衡,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机制长期不健全,市场违法成本低、政府管制成本高。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主观方面,一些部门长期形成的“重审批、轻监管”的思想观念难以转变,“只会批、不会管”,习惯于严把市场准入关,不习惯于对市场行为进行监管。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就是通过简政放权,改变以审批发证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管理体制,革除与审批发证相关联的寻租权力和不正当利益;通过放管结合,改变与审批发证相伴的‘看家本领’,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通过优化服务,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湖北省工商局局长王永高表示。
彭明方表示,“证照分离”改革不能搞单兵突进,审批方式转变必然伴随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调整,“放”不是“放任”,“管”不是“管死”。
武汉片区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建立会商制度,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制定审批方案和监管办法同步联动、密切衔接,确保各个环节耦合到位。依托智慧光谷云平台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推行智慧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常态监管,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市场活而不乱。(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张茜 通讯员 李保华 上官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