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程、智能化管控!湖北省将建执法“大数据”监管中心
11月8日,记者从湖北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武汉现场会上获悉,2018年底,湖北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将实现案管中心、案管室建设全覆盖,进一步规范接处警、接报案、受案立案工作程序。
近年来,湖北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建成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案管中心125个,1316个派出所和379个执法勤务警种设立了案管室。案管中心和案管室配备有专兼职案管民警和辅警3500余名,负责警情、案件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群众上门报案时,监督受理民警当场进行受案登记、当场接收证据材料、当场出具回执。
同时,湖北省公安厅连续三年开展湖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通读法条、感悟法理、恪守法律、弘扬法治”主题学习大比武活动;改版升级“湖北公安手机报”“学法辅导”栏目,让民警随时随地进行掌上学法,全警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提升。据统计,目前,湖北省共有519名民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别有16027、33526、749名民警通过公安部初、中、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据了解,湖北各级公安机关将大力强化执法管理智能化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部署执法“大数据”监督管理系统,配套建设执法“大数据”监督管理中心,实现对警情、案件、场所、财物、案卷等执法要素的全方位、全流程、智能化管控和可回溯式监督管理。
此外,湖北省公安厅围绕15种常见警情,编制了第一批《常见警情现场处置执法规范》,并将于近期下发湖北省执行,让民警在现场执法中知道“应该怎么做”“如何规范做”。(湖北日报记者彭小萍、通讯员杨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