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狠刹修建祠堂“歪风” 一批党员干部受处分
“现在查处违规修建祠堂的力度真是大!”虽时隔三月,但王功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一事,仍成为阳新党员群众热议的话题。
2014年4月至2017年2月,王功勇在任三溪镇高桥村王家庄组组长期间,耗资108.64万元组织修建王家庄宗祠。因无力偿还工程款,其在未经村委会和镇政府同意、未取得审批和规划手续、部分村民反对的情况下,擅自将外湖堤旁的土地以宅基地方式卖给该组王某等16人,获取收入122.4万元,其中112.36万元用于偿还宗祠修建工程款和其他工程款支出。2018年7月,王功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近年来,阳新县纪委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较为热衷修建祠堂的“歪风”,严禁以建设文化礼堂为由,用公共财政资金或行政村集体资金资助新建、改建礼堂,并对宗祠建设管理工作中不履职不担当的公职人员、对借兴办宗祠谋取个人利益的人员,坚持严查重处、快查快处。
白沙镇潘祥村六房组筹建祠堂扩建事宜,该村村民潘某的房屋位于宗祠旁,在宗祠扩建工程中需占用潘某房屋,潘际合等人擅自将其房屋予以拆除,严重侵害群众利益。2017年10月25日,潘际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依法被罢免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阳新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党员干部参与或组织修建祠堂的这股歪风必须狠刹,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维护好文明乡风。(湖北日报记者赵志刚、通讯员袁江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