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发布湖北省首个农民职称评定地方标准 评分指标更重视实际能力
10月10日,湖北省首个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地方性标准,在宜昌市远安县发布。农民职称评什么、怎么评、职称设置、分值计算等,从此有章可循。
宜昌在湖北省率先探索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于2015年在宜都组织了首次评审。如今,宜昌市已有328名农民取得中初级职称,覆盖所有县市区。最新印发的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给农民评职称,很多人还不理解,认为没必要、没作用。很多农民也不知道这项政策,”宜昌市人社局副局长郭建民说,“但新型职业农民有了职称后,职业自豪感会提高,政府帮扶也更有针对性,能有效激活农村生产力。”
宜昌《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规范》将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设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三类,具体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农业工程5类13项。每项职称又分五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和高级。
宜昌设立农民职称评定机构负责评定工作。申请者首先要进行水平能力测试,总分100分,成绩3年有效。初级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中高级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答题或技能考核,由随机抽选的3名至5名专家考核申报人的产业政策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能力。接着进行综合评审。将水平能力测试的成绩乘以40%,计入总分(总分100分)。剩下60分进行综合评审,包括学历、表彰奖励、培训经历、生产经营能力、技术成果形成和转化能力、辐射带动能力六项指标。评分指标更重视农民的实际能力,例如学历只占5分,而生产经营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分别占20分和15分。
“要让农村的能人尝到更大甜头,鼓起更大干劲。”郭建民说,宜昌将出台农民晋升职称的激励政策,为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优先享受惠农政策,优先安排学习培训等。同时,将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不盲目追求评审数量和规模,维护农民职称评定的权威性、公信力。(湖北日报记者吴擒虎、通讯员黄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