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1411个村组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原标题:全省1411个村组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8月29日在宜城召开的湖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传来消息,已有1411个村组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湖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道“必答题”,2017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湖北全省村、组两级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到2018年,基本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属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截至2018年7月底,湖北省核实集体资产432.9亿元,确认集体成员554.4万人,量化集体资产297.4亿元,累计分红2.4亿元。其中,5636个村组完成清产核资,3905个村组完成清人分类,1411个村组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湖北省建立市、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70个,线上办理交易1006宗、金额5.3亿元。
从2015年起,京山市、武汉蔡甸区、大冶市、枝江市、南漳县和武穴市先后入选国家试点,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2018年,荆门市、咸宁市、潜江市、武汉市汉南区等12个地方又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两大重点任务,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目前,荆门率先启动整市推进,进展湖北省领先。京山、蔡甸、夷陵基本完成改革。京山在全国改革试点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湖北日报记者胡琼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