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立法保护长江支流黄柏河
人民网宜昌4月25日电 4月23日,航拍长江支流黄柏河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城区小溪塔段经一场春雨滋润后呈现的生态廊道景观。长江一级支流黄柏河发源于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黑良山,流域面积共1854.8平方公里,其中夷陵区1547平方公里,远安县307.8平方公里,承担着宜昌200万人口饮水和100万亩农田灌溉的重任。
当地用法治方式推进黄柏河流域保护,让宜昌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2018年2月16日,由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将更好地修复黄柏河流域生态、推动流域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该《条例》包括总则、流域规划、资源保护与利用、水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和附则六个方面的内容,在全流域建立河长制,形成由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和综合执法制度共同组成的黄柏河流域保护工作管理体制,制定了水量分配、岸线管理、清理疏浚、矿产开采控制、水土保持等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措施。(张国荣 李重庆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