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打造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
湖北日报讯(湖北日报记者罗序文、张磊、李光正)4月23日,荆州市在武汉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思想指导下,探索建设江汉平原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力争到2020年取得重大进展,到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荆州是湖北优势农业资源核心区、国家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基地,水稻产量居湖北省首位,水产品产量连续23年稳居全国市州第一,农产品加工产值1295.37亿元。2017年以来,荆州强力推进富美乡村建设,规划每年建成50个示范村,人居环境、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富民产业、文明健康等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4月20日,荆州市发布一号文件《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围绕江汉平原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的目标,实施九大工程,从生态环境、城乡融合、产业振兴、品牌培育、脱贫攻坚、绿色发展、科技兴农、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等方面做出部署。“湖北省委要求荆州探索建设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作为湖北省农业大市,荆州有条件有信心实现省委提出的目标。”荆州市副市长邓应军介绍,荆州已编制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在洪湖市开展乡村振兴战略整县推进试点。荆州市在产业振兴上推广绿色水稻、绿色水产“双水双绿”工程,在人才振兴上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在文化振兴上创建“文化三市”即“中华诗词之市”“中国楹联文化城市”“中国书法城”,在生态振兴上突出“洁、绿、亮、美、齐、畅、特”,在组织振兴上通过合村并组加强基层党建。
同时,荆州市明确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将乡村振兴纳入年度考核,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形成乡村振兴“大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