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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办理新增三事项

湖北日报2020-12-08 10:48:52

  退休了住在外地还要回老家才能提取公积金?在居住地以外贷款买房,还要来回开公积金相关证明?现在,办理这些基本业务不用跑了。

  12月2日下午,通过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在异地工作的王女士联系、开具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缴存证明》,王女士和在鄂州的丈夫今后能在鄂州顺畅办理公积金贷款等业务了。

  湖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称,这是湖北省通过全国统一平台,跨区域协同办理的第一单公积金业务。

  据介绍,目前湖北省已有3项公积金业务基本实现全国范围内异地查询和办理,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据介绍,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登录当事人所在地的网上办事大厅、网络小程序、手机APP等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开具,只需像王女士一样在当事人所在城市的公积金中心申办,两地的公积金中心通过代收代办、两地联办及后台协作来完成。

  除上述3项之外,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了解到,2021年底前湖北省还有5项公积金事项实现异地办理。包括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等。其中,前3项将可通过网上异地办理,后两项也只需在异地的公积金中心申请,不用跑另一城市。

  湖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湖北省省级层面正加快推进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力争让更多事项网上办、异地办,让百姓少跑路。(湖北日报记者周三春、通讯员顿德爱、柯文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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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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