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黄冈市委主责办工作人员正在抓紧起草9月份的“两个责任”工作要点。从2016年起,每到月底,每位市委常委都会收到一份工作要点,提示他们下个月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
“工作要点非常实在,让我对自己该抓什么一目了然。”一位市委常委举例说,8月份工作要点根据时序特征提示了操办“升学宴”的八个严禁,自己据此督导分管地方和部门,目前没有违规现象发生。
2015年8月,黄冈市委大胆创新,在湖北省市州中率先设立有正规编制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并指导督促县市区和108个市直部门党委成立主责机构,落实编制人员,通过做实机构推动主体责任压实。
据介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涉及面广,以往职能分散在纪委、组织部等部门,有些领导干部对自己怎样落实主体责任了解不全面、不具体、不及时。黄冈市委主责办成立后,迅速探索出清单化定责、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督查、台账化管理、系统化考评、刚性化问责“六式工作法”,推动主体责任实体化、可操作化,把压力快节奏、零损耗地传导到每一个责任主体。
每年制定4个责任清单,并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固化下来;每月工作要点将主体责任细化为具体的项目,不仅对市委常委管用,还为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敲黑板、划重点”,仅2017年,12期月度要点中就细化工作项目73项;把日常督查与年底的系统化考评相结合,市委对前三名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2个县和3家市直单位的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联合市纪委坚决问责。
主体责任的层层压实,带来党风政风不断提升。近三年,黄冈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民意测评在湖北省地市州中持续稳居前三名。(湖北日报记者王兵、通讯员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