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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夷陵区探索同级监督抓牢关键少数

湖北日报2018-08-23 15:00:54

  “我谨代表区委、代表个人表态,坚决拥护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参与监督!”3月23日,宜昌市夷陵区召开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推进会,夷陵区委书记带头支持,3名区委班子成员表态发言。在党委主导下,同级监督底气更足。

  2018年初,宜昌夷陵区被纳入宜昌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两个试点县之一,探索同级监督新模式。

  早在2017年,夷陵区就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区纪委对区委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经过不断探索,夷陵区总结出“两谈话一卡一书一通报”的方法。

  日常通气谈话侧重预防,前期沟通谈话注重提醒。发放个人履责守廉提示卡指出问题。印发同级监督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的同时,提请夷陵区委在一定范围通报。

  2018年被纳入试点县后,夷陵区进一步细化了同级监督的25项具体工作,对问题线索抓早抓小。上半年共发出同级监督建议33条,向区级干部开展通气谈话与沟通谈话31次,发放履责守廉提示卡25张,发放同级监督建议书8份,协调夷陵区委对1名轻微违规违纪的区级干部给予了全区通报。

  同级监督是“找茬子”?针对少数区级干部的这一思想误区,夷陵区在下发同级监督建议前,充分与监督对象沟通,及时传递善意的警示提醒信息,消除抵触情绪。反馈问题时,采取一对一书面提醒,严控知晓范围。“在善意提醒的同时,也要坚守底线,对涉嫌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依纪依规上报。”夷陵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2018年来,夷陵共上报3条处级干部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问题线索抓早抓小,问题整改务求实效。2018年以来,夷陵区同级监督的10余条监督建议均被区委常委会采纳,夷陵区委根据监督意见,停止8人的提拔任用及职级晋升程序。对3名干事创业过程中对政策把握有偏差、但未谋私利的住建系统干部免于纪律处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夷陵区同级监督已发现并整改问题36个。针对“扶贫干部情绪厌战化”等问题,夷陵区委组织部制定扶贫工作考核奖惩工作办法。针对发现的部分省级重点贫困村农户电压不稳定,用电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分管区级干部带队深入一线,督导供电公司进行整改。

  经过1年多实践,同级监督在夷陵区得到广泛认同,并向乡镇一级全面推行。针对扶贫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乡镇纪委提出同级监督建议21条,有效推动了基层工作。(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唐宜贵 吴擒虎 通讯员 付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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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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