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至10月底,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已取得房屋预售资格,但未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已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作协议》,但在实际销售中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屋销售中介机构。
专项整治期间,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全面摸排,对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反映的举报线索,将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认真核实违规事实及情节。一经核实,将责成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上报宜昌市政府并给予处罚,还将定期集中曝光典型案例。(通讯员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