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关减免滞报金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张雨晴 通讯员 徐菁 余鹏程):3月5日,武汉海关接到了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员的咨询电话,该公司员工在电话里说:“您好,我们公司进口的货物是在春节期间运抵武汉港的,由于疫情原因一直没法开工逾期申报了,请问滞报金怎么处理?可以免吗?”了解情况后,武汉海关为该公司进口的“工业用手工工具”减免了滞报金1.59万元。
根据《海关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申报,逾期海关将依法征收滞报金。滞报金按日计征,起征日为运输工具抵达的第15日,截止日为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万分之五。3月2日,海关总署制发了《海关总署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报金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有关进口货物滞报金起征日顺延至省指挥部公布的复工日期;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登记放行的货物,不予征收滞报金;政府或者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捐助的进口疫情防护物资出现滞报的,免于征收滞报金;疫情发生前已运抵口岸但尚未报关的进口货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确定并公布的复工日期作为进口货物滞报金的起征日,企业在上述日期后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进口货物报关手续的,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滞报金减免手续。
据了解,武汉海关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在减免防疫物资滞报金的同时,重点对接延迟复工的企业,帮助解决进口货物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产生的滞报金问题。疫情防控期间截至3月6日,武汉海关共受理滞报金减免申请62份,减免滞报金18万元,涉及进口货值2205万元人民币。武汉海关表示,待疫情稳定,随着湖北省企业逐步复工复产,今后将有更多的滞报金减免需求。武汉海关将进一步把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对于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武汉海关还将开展“牵手行动”,指定专人担任企业协调员,实施“一地一策”“一企一策”,量身定制优质的个性化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