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确保疫情数据公开透明 疫情统计不允许核减已确诊病例
连续两天,湖北省对公布的新冠肺炎病例数据进行调整,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湖北省公布的新冠肺炎病例数据调整出于什么考虑?有什么依据?在2月21日下午举行的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布人详细回应了相关问题。
省卫健委副主任涂远超介绍,通过采取一系列最果断最严厉措施,湖北省疫情形势总体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报告的病例数确实实现了下降。同时,从2月13日开始,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国家中药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印发的第五版诊疗方案,湖北省将临床诊断病例全部纳入确诊病例,进行统计公布和治疗管理。2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又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诊疗方案第六版。相对第五版的方案,原有的“临床诊断病例”,这个类目被取消了。为对接诊疗方案的调整,2月19日,有的市州组织对前期报告的临床诊断病例,按照第六版的诊疗方案进行了订正,核减了部分病例。省卫健委已于2月20日叫停了这一做法。
此外,由于湖北省监狱部门之前没有接入传染疫情网络报告系统。2月20日,省防控指挥部深夜接到监狱部门手工报卡后,经过认真确认审核,截至2月20日24时,监狱部门报告的27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中,有51例前期已经纳入了相关地区统计并公布,其余220例确诊病例和10例疑似病例纳入了2月20日疫情数据进行订正并公布。
涂远超说:“总的来看,这些数据的调整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对数据产生了一定的怀疑。对此,省委书记应勇同志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对已确诊的病例不允许核减,已经核减的必须全部加回,对相关责任人要查清事实严肃问责,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管理,确保疫情数据公开透明,及时准确。”(湖北日报记者别鸣、张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