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实施灵活电价 降低企业复工成本
2月10日,国网武汉供电公司发出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电价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提出,即日起,电力客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压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实际最大需量),不受“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客户可以在当月(期)申请下一个月(下一个计费周期)的计费方式。
另外,电力客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限制,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其中,对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暂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至2月1日。
对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在此期间,用电客户可以通过“网上国网app”享受无接触式办理各类用电业务,客户在网上办理的申请登记时间即为业务生效日。(湖北日报记者黄磊、通讯员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