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空气质量创6年来最优
1月6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该市政府工作报告透露,2019年该市城区空气质量PM10年均浓度达国家二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创6年新低,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2天,连续7年居湖北省前列。
2019年1月5日到8日,十堰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连续4天均为重度污染。为扭转不利开局,十堰实施第三方日巡查、交办、督办、通报工作机制,每月对中心城区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考核,并奖优罚劣,2019年共对13个乡镇(街道)奖励124万元,对4个乡镇实施集中约谈。
该市出台《十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对扬尘污染控制不力的5个项目实施挂牌督办,对13家施工企业集中约谈。同时,对个别企业实施停产,把54家企业纳入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计划,在露天焚烧管控方面实现“零火点”“零黑斑”目标。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建成全省首个道路固定式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系统。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胡明介绍,经过“一天一天地抓,一微克一微克地抠”,城区空气环境质量逐步回升,到2019年底上升到湖北省前列。(湖北日报记者刘汉泽、通讯员高婷婷、叶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