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规模以上河湖完成“清四乱”
湖北省河湖长办近日通报,截至2019年12月初,全省规模以上河湖全部完成“清四乱”,共清理整改问题2073个。
2018年7月起,湖北省全面启动河湖乱占、乱采、乱建、乱堆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简称“清四乱”),并将其纳入湖长制考核范畴。清理范围为全省1232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755个湖泊,其中重点整治规模以上河湖,覆盖61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231个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
一年多来,全省各级河湖长责任上肩,全力整治侵占河湖水域空间的行为。截至2019年12月初,全省各地各部门共开展执法行动4.7万人次,查出“四乱”问题4415个,经治理整改已销号4407个,其中规模以上河湖排查出问题2073个,目前已全部销号。
通过“清四乱”,全省共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9531公里,退垸(渔、田)还湖15.3万亩,清除非法养殖网箱2.46万亩,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115.7万吨,水生态环境逐步修复。
湖北省河湖长办介绍,湖北省将继续推进规模以下河湖“四乱”问题销号,建立健全河湖水域空间管控长效机制。(湖北日报记者祝华、通讯员贺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