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严查违规建设“小产权房”
2019年12月30日,黄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开发建设“小产权房”典型案例。
2015年至2017年底,大冶市金山店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原党支部委员、副主任黄卫明在任职期间,以某企业名义向金山店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申请建设占地面积260平方米的6层办公楼。在未获得城建、国土部门审批情况下,让其亲属代其擅自在该镇土桥村黄贵宝湾行政办公规划用地上违法建筑。在该镇城建、国土等部门先后明令要求停工的情况下,仍然我行我素,建成建筑总面积1820平方米的7层商住楼并对外预租预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4月,黄卫明受到留党察看2年处分。
被通报的还有:大冶市还地桥镇综合执法大队原工作人员黄兴国、梅中华,违规开发建设“小产权房”,相关部门不正确履职;阳新县白沙镇巢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舒思炎等3人违规参与“小产权房”建设;阳新县枫林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原负责人刘卫华违规开发建设“小产权房”;阳新县城东新区燕子口社区党员张冠英违规开发建设“小产权房”等。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留党察看一年等处分,其中,刘卫华被开除党籍。(湖北日报记者赵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