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添5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12月12日从国家民委网站获悉,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国家民委决定命名183家单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荆州区城南高新园新风社区、武汉市第一中学等5家单位入选。
长阳县通过开展“穿民族服装,唱民族歌曲,跳民族舞蹈,建民族村寨,吃民族美食”等民族特色传承创新活动,让长阳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
鹤峰县是一片民族文化的厚土,柳子戏、满堂音、围鼓、燕将班等文化遗产传唱至今,先后有4位本土作家荣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最高奖项“骏马奖”。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云南、贵州、鄂西南等民族地区大力实施造血式产业援助,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其中西藏公司2004年落户山南,是当时西藏单体援藏最大企业之一。至2018年底,该公司解决我国少数民族同胞就业1409人。
荆州市荆州区城南高新园新风社区建设多功能少数民族服务中心,为少数民族群众学习、交流、生活、经营提供服务。建设少数民族文化长廊,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开展多种联谊活动,各族群众共同感受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武汉市第一中学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体的德育课程,培养学生公民责任意识。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的民族教育专项能力,提升民族教育水平。以民族学生为主体的“晴天志愿者”,定时定点组织志愿接力活动。
据了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评选每年一次,截至目前,湖北省共有35家单位入选。(湖北日报记者许旷、通讯员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