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宜昌入选首批国家级财政金融试点城市
10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我省襄阳市、宜昌市正式获批“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首批国家级试点城市,分获中央财政奖励4000万元。
据了解,上述试点工作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引导金融资源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支小助微”,通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实现增加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从2019年起,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工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开展这项试点工作,中央财政通过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约20亿元资金支持试点城市,试点期限暂定为3年,东、中、西部地区每个试点城市的奖励标准分别为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湖北日报记者李剑军、通讯员马善记、魏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