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获批首批国家级财政金融试点城市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10月30日,襄阳市正式获批“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首批国家级试点城市,获中央财政奖励4000万元。
为争取这项改革试点落地,襄阳市财政局积极行动,在襄阳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建申报工作专班,牵头协调襄阳市科技局、经信局、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围绕试点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谋划4方面21项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各项申报工作。下一步,襄阳市财政局将通过试点引领,汇聚各方合力,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实现增加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目标,使该项改革试点在襄阳试出成果、试出亮点、试出成效,进而促进襄阳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次入选的试点城市共有59个,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湖北省两地入围,除襄阳外,另一城市为宜昌。2019年起,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工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开展这项试点工作,中央财政通过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约20亿元资金支持试点城市,试点期限暂定为3年,东、中、西部地区每个试点城市的奖励标准分别为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这一试点旨在着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引导金融资源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支小助微”,通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实现增加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根据试点方案,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可用于试点城市金融机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或代偿,或用于试点城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文 江发权 马善记 魏海涛 编辑 苏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