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推出事业单位“人才十条”
“绿色通道”引才、“创新岗位”用才、奖励资金留才。10月31日,黄冈市人社局宣布,出台“人才十条”意见,激发事业单位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人才十条”主要面向事业单位,扩大了用人单位在引进人才、使用人才和人才待遇方面的自主权。
引进人才方面,事业单位可自主选择公开招聘模式,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绿色通道”引进或公开考核招聘,一事一议、择优聘用。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
使用人才方面,事业单位可组建创新工作团队或者“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才工作室”,其核心成员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创新岗位工作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业绩突出的优先评审职称,优先晋升岗位等级。
人才待遇方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可在本市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黄冈市人社局局长郑光文说,“人才十条”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解决人才引不进、留不住、作用发挥不好以及岗位聘任难、待遇偏低等问题,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为黄冈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才智支撑。(湖北日报记者江卉、通讯员王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