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播音专业评职称将更看重能力业绩评价
29日,记者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广电局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播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对播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新的评审条件突出播音专业能力业绩评价导向。
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侧重于考核播音员主持人在恪守宣传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方面的实践成果,把播音员主持人的行业内外口碑、社会公信力、社会影响力作为参考重点,对正常申报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者,不再把发表专业理论文章作为唯一条件标准,增加了在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播音员主持人培训活动中,担任主要授课人5次以上等体现指导基层播音员主持人成长进步的选项。对破格申报主任播音员能力业绩要求中的获奖层次和数量均进行了适当调整。(武汉晚报记者 章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