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记者近日从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获悉,2019年中央下达52.6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比2018年增长37.7%,湖北省扶贫办、湖北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做到“三个切实”。
切实防止资金闲置。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明确部门分工,强化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强化项目论证和储备,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推动扶贫资金真正落实到扶贫项目上,着力解决“钱趴在账上”“钱等项目”问题。省政府要求恩施州要进一步优化东西部协作财政帮扶资金分配体系,在抓好前期项目库建设的基础上,从快从严开展项目审核,并指导各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理顺管理体系,坚决防止项目一批了之、资金一拨了之。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指挥棒”作用,把钱用好、用出效益。
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完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强化地方监管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驻村工作队一线监督作用,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湖北日报记者刘胜、通讯员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