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十进十建”纳入单位年度考核
“‘十进十建’工作要检查很多内容,有些工作我们还存在一定差距。”8月起,咸宁市委第六轮巡察进驻团市委、市人社局、市科协等6家单位。被巡察单位发现:巡察内容较以往有了变化,增加了“十进十建”工作检查。
为助推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全覆盖,咸宁市纪委监委对照湖北省纪委监委印发的《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工作手册》,细化后将“十进十建”纳入巡察内容,推动各单位制定“时间表”“施工图”,深入开展“十进十建”活动。
咸宁市委巡察办介绍,将“十进十建”纳入巡察内容,一方面拓宽了巡察发现问题的渠道,另一方面把巡察监督与业务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可避免各自为战、重复交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监督单位的负担。“通过翻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座谈谈话等方式,‘十进十建’工作落实还有差距。有的单位简单照搬照套上级的工作方案,落实措施不具体,存在没‘进’全、以‘进’代‘建’等问题。”咸宁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说,将进一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通过巡察意见反馈、巡察整改督导等,倒逼被巡察单位就巡察发现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防止“雨过地皮湿”等现象。“除了巡察督,我们还开展一线督、交叉督,将‘十进十建’纳入市直单位和县市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纳入纪检监察年度工作考核。”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工作部署不到位、推进缓慢的,督促党委(党组)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把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单位查找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缺陷,实现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湖北日报记者江萌、通讯员邓子庆、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