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全面清理政府公平采购障碍
原标题:省财政厅通知要求 全面清理政府公平采购障碍
9月6日获悉,湖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这是湖北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各主管预算单位负责组织督促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开展清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督促本地区预算单位开展清理工作,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本单位清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应重点清理和纠正的问题,逐条对照清理和纠正。对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根据权限修订、废止,或者提请本级人大、政府修订或废止;对单位内部制度规定,于9月30日前修订或废止;对已经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依法予以处理;对尚未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及时纠正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清理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湖北省鼓励政府采购供应商、评审专家、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清理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可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收到的明确可查的线索重点核查。
为确保各单位做好清理工作,湖北省财政厅专门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后台管理系统中开通填报专栏。(湖北日报记者张爱虎、通讯员夏晟临、孟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