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10万元
9月4日,武汉市出台《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经查实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实施细则》规定,对于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的,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按照查实金额的3%奖励。其中,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提高奖励比例至6%。每起举报最高奖励10万元。
对于骗保行为,《实施细则》也给予了明确,主要包括: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涉及参保人员以及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等四类20项欺诈骗保行为。其中,挂名住院、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等行为赫然在列。
业内专家张斌表示:依靠举报者,尤其是问题机构内部举报者,将得到更多线索,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将更有效。
下一步,武汉市医疗保障部门将向社会公布本级举报电话,同时扩充网站、电子邮箱、APP等举报渠道,并统筹利用辖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方便举报人举报。(湖北日报记者余瑾毅、通讯员钟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