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贸试验区推出外汇创新业务 企业投融资更便利
8月20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关于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的通知》,从简化外汇登记管理、提高投融资便利性、帮助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等方面推出系列外汇创新业务,进一步加大对自贸区发展的支持力度。
继续简化外债外汇登记管理,将自贸区内企业的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由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和相关中心支局办理下放到银行直接办理。这一举措,缩短了企业办事时间,节省了企业办事成本。以武汉片区内企业为例,可就近选择一家银行直接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无须像以前一样到20公里之外的外汇局湖北省分局核准后再到银行办理。
提高贸易投融资便利性,允许自贸区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按实际投资规模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根据原来的外汇管理规定,由于受经营范围没有“投资”所限,自贸区内某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无法用外汇资本金投资于其他公司。这一政策有利于吸引外资流入。此外,新政策还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允许自贸区内企业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
外汇局湖北省分局有关负责人称,上述创新政策将进一步便利区内企业跨境融资,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汇率风险,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举措,对湖北自贸区打造“超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湖北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湖北日报记者张阳春、通讯员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