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近676万
原标题:覆盖面不断扩大,群众获得感增强—— 我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近676万
7月底,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截至2018年底,湖北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675.58万人,基本覆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基金供养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遗属53052人。
这份亮眼的成绩单背后,有哪些成功的探索和实践?湖北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和有关部门单位对此进行了解答。
“同舟计划”推进全省建设项目参保率超98%
在2016年以前,建筑业曾是工伤保险领域的“老大难”问题。“建筑业用工复杂,人员流动性大,部分施工企业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是工伤风险高发领域。”武汉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负责人介绍,2015年,人社部、住建部等实施“同舟计划”,着力推动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该市针对在建和新建项目展开拉网式专项排查,并根据基金承受能力,采取下调基准费率、递减费率、浮动费率的方式,充分调动各建筑项目的参保积极性。2017年年底,该市1400多个建筑项目实现全部参保。
放眼全省,“同舟计划”在各地推进有声有色。
据介绍,2018年,“同舟计划”二期启动,从建筑业拓展到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等行业。在“工伤优先,项目参保,概算提取,一次参保,全员覆盖”的制度安排基础上,湖北省加强部门协作,分组联合督查,合力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截至2018年底,湖北省铁路等新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参保人数达159.25万人,全省新建在建项目参保率均超98%,基金征缴24.08亿元,超额完成年度扩面征缴任务。
阶段性降费继续今年可为用人单位减负12亿余元
为了给用人单位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湖北省通过灵活运用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真金白银”的实惠。
2018年5月,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湖北省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尽可能降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负担。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湖北省以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为依据,动态确定工伤保险费率下调幅度。以阶段性降费政策实施前湖北省工伤保险费率标准为基础,全省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下调50%;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下调20%,直至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
据统计,该政策实施以来,全省90%以上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
2018年,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为用人单位减负9.2亿元。2019年,湖北省继续执行阶段性降费政策,预计减负12.52亿元。
公务员参保荆门等地已先行先试
长期以来,湖北省主要以公费医疗制度和军人抚恤优待制度解决公务员工伤待遇保障问题。近年来,一些地区先行一步,开展了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实践探索。
以荆门为例,该市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2%的费率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2018年4月,该市某机关单位职工周某在走访扶贫户时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九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周某支付工伤医疗费用28313.93元,并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1865元。周某表示,这项政策极大减轻了经济压力,解决了后顾之忧,在工作中更有安全感了。
湖北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一创新,既维护了公务员的合法工伤权益,又规范了公务员工伤待遇标准,同时也有利于减轻财政供养负担。
湖北省级统筹多市州正有序推进
推动实施省级统筹,下好“全省一盘棋”,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据湖北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湖北省统收统支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不少市州已经拿出实施方案,基础日渐打牢。
以黄石市为例,该市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六统一”的工作要求制定了《黄石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提请市政府审议,即将组织实施。
针对“统一工伤保险基金管理”这一难点问题,黄石市经过精心测算,提出了有效解决办法。
该市计划,建立全市统一的基金管理专户,市县全额上缴历年累计结余基金,由基金专户统一支出。同时,工伤保险基金与地方财政根据考核情况建立分担机制,市县两级人社、财政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基金监控。(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邓伟 通讯员 吴浩 实习生 鲍巍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