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筹集资金37.7亿元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江发权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8月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据介绍,湖北省以201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计提提升行动资金,筹集资金37.7亿元,用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年至2021年,湖北省将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内将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58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6%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达到31%以上,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
湖北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向阳出席发布会并介绍,为切实抓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湖北省人社系统积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检验,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所需资金由4个渠道保障,包括就业专项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的部分资金。各地要按照计提比例要求计提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并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对于支付能力较弱的统筹地区,省级将通过失业保险调剂金等予以支持。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并全面总结完善技能培训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加大培训力度,使这一利国利企利民政策早日落地见效。
各项培训政策如何“管用”、“好用”?湖北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王进军介绍,《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参加新技师培训的,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每人每年补贴标准明确为4000元以上。《实施方案》提出,支持重点行业、企业以项目制培训方式开展“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培训;对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等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继续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重点用于支持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文 江发权 屈静 编辑 苏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