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一案一函”抓实警示教育
“你单位(系统)李家某于5月9日受到区纪委给予的留党察看处分,请在收到此函3个月之内,认真开展‘一案一教育’活动……”前不久,襄阳市襄州区卫健局党组收到一封公函。这是2019年该区纪委监委发出的第56封关于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的建议函。
为督促发生过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将每一起党政纪处分案件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襄州区纪委监委建立函告备案制度,把《关于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的建议函》以“一封信”形式直达案发单位党委(党组),督促案发单位在处分文件下发后的3个月内,按照“反思剖析”“纪法教育”“建章立制”“深化整改”等5个规定步骤开展“一案一教育”活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每半年对各单位“一案一教育”工作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并给予通报。同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一案一教育”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分类,限期整改。
该区纪委监委还通过编写制作警示教育读本和警示教育片、组织留置案庭审旁听、在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区等方式,用真实案例和违纪违法者的真心忏悔警醒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2019年以来,襄州区已开展“一案一教育”76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9000余人。(湖北日报记者杨宏斌、通讯员刘黎黎)